荆门市财政局2025年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结果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9-26
  • 信息来源:监督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财会监督职责,维护财经纪律和经济秩序,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按照《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5〕23号)要求和统一部署,荆门市财政局组织各县(市、区)财政局于2025年6月至9月中旬对荆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荆门市农业农村局、荆门市交通运输局、荆门市城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等19家单位开展了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此次检查,全市共查出违规问题金额30,240.06万元,其中:资产不实4,907.95万元,负债不实4,458.78万元,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不实154.06万元,收入不实336.07万元,费用(支出)不实249.92万元,利润不实16.62万元,截留滞留财政资金394.35万元,其他违规问题19,722.31万元。荆门市本级4家单位违规问题23,862.69万元,其中:资产不实4,906.16万元,负债不实4,458.78万元,所有者权益不实154.06万元,收入不实334.71万元,费用不实182.87万元,利润不实16.62万元,截留滞留财政资金394.35万元,其他违规问题13,415.14万元。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能较好地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各项财经法规制度,但在会计基础工作、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具体如下:

1.收支核算不实。具体表现为未严格按企业会计准则对收入进行核算,对应确认的收入未及时确认收入;多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应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障费用计入施工企业管理费用。

2.资产不实。具体表现为部分在建工程未按要求转固定资产;未及时清理应收账款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少计或不计固定资产。

3.负债不实。具体表现为部分企业将应计入“合同负债”科目核算的预收款,错误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4.所有者权益不实。具体表现为部分企业将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无偿捐赠资金,错误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5.其他违规问题。具体表现为往来款核销不合规;政府采购程序履行不及时;资产处置手续不完备;预算执行不严格;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原始凭证附件不齐全、超范围列支费用、未严格执行商务接待规定等)。

二、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市各级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向被查单位下达了处理决定,责令被检查单位调整账务金额10,106.78万元,追缴财政资金394.64万元,纠正其他违规问题金额19,738.64万元。截止2025年9月26日,各被查单位部分问题已整改到位,其余正在落实中。

特此公告。

荆门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