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2.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3.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4.2025年预算报表
5.名词解释
6.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市与区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2.起草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相关制度的执行。
3.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市直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4.按照法律法规授权,组织起草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参与税制改革方案、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和拟订工作。根据预算安排,确定财政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
5.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资金。
6.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7.拟订和执行全市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制定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指导县(市、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政府外债,负责组织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项目相关工作。
8.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全市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9.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0.负责审核、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全市社会保障政策和改革方案的研究制定。
11.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2.围绕全市发展战略,服务产业发展,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按有关规定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基金)。
13.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执行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市级会计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指导推进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政治建设工作。
14.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农村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措施。监督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全市政府采购制度,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活动。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票据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指导全市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5.负责市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
1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级和县(市、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规范转移支付项目,增强地方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落实有关地方金融企业出资人职责和国有资产管理等职能。
(3)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二)内设机构
1.办公室(行财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报送、新闻宣传、保密安全、应急用车、信访维稳、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财税政策研究工作。承担局机关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综合科。分析预测全市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提出全市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住房公积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监管彩票市场和彩票公益金分配使用。组织拟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
3.法规税政科。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市政府和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条款的合规性审核工作。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普法工作。承担财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税制改革方案、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查、研究和拟订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减免和退税的审核上报。参与企业税收优惠资格认定审核上报。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收费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
4.预算科。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期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市级预算调整事宜。承担组织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保障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区的转移支付工作。汇总年度全市财政预算。负责组织市级预决算信息公开。研究提出市级政府性债务政策的建议,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监控管理机制。
5.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市场监管、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公务开支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公务开支标准及定额。负责市级“三公”经费监管。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和财经纪律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承担市级会议定点场所管理工作。
6.教科文科。承担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定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
7.经济建设科。承担发展改革、交通、住建、城管、应急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管理等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性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拟订有关建设资金的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财政投资的政策和项目安排。
8.社会保障科。承担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管理地方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低保优抚、卫生健康、残疾人保障等项目资金,并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审核并汇总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9.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10.产业发展科。承担军民融合、工业、商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制定产业发展财政政策,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产业发展相关资金(基金)。负责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审核并汇总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的收取。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
11.农业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扶贫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农、专项扶贫等方面的相关政策建议。管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牵头负责财政扶贫工作,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工作。
12.农村科(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拟订乡镇财政管理政策,指导乡镇财政管理和农村财务有关工作。承担乡镇财源建设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参与村级“三资”管理、发展村集体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及惠农政策落实监管等工作。
13.金融科(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承担地方金融工作局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地方金融类机构、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财务监管。承担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的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组织开展相关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承担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执行普惠金融相关政策。负责市、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工作。
14.预算绩效管理科。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有关政策、制度、办法、标准和规程。组织实施市级重大支出政策绩效、预算部门重大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提出重点支出和重大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15.人事教育科。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市财政局(部门)除以上内设机构外,还下设14家二级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监督检查局、会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部门预算编审中心;全额事业单位7个,分别为政府投资项目投融资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财政科研所、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财政信息中心、地方性债务管理中心。
二、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找准“稳”和“进”的发力点,在“稳”的基础上“进”,在“立”的前提下“破”,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不断强化应对风险隐患能力,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深刻领会省、市“新春第一会”的精神,准确把握加快建成支点的核心要义,以重点突破推动整体提升,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围绕打造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目标定位,进一步调整优化资金使用方向,集中财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持续优化营商政策环境。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支持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的科技研发创新项目,加快促进创新成果转化。优先足额保障基本民生支出,用心用情提升民生福祉。兜牢基层“三保”底线,不断强化应对风险隐患能力,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2025年预算编制情况及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5年,市财政局本级预算总收入6018.2万元,总支出6018.2万元,全年收支平衡。
1.部门预算收入情况
预算总收入601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8.2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上级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0%。财政拨款收入比2024年2823.13万元增加3195.07万元,增幅113.17%。
2.部门预算支出情况
预算总支出601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11.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3.3%;项目支出1606.7万元,占本年支出的26.7%;上级转移支付(一般公共预算)0万元,占本年支出的0%。基本支出比2024年1744.3万元增加2667.2万元,增幅152.9%。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调整预算单位层级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根据工作要求调整预算单位层级,将下设的13家二级单位(非税收入管理局、财政监督检查局、会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农业综合开发办、国库集中收付中心、部门预算编审中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财政科研所、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财政信息中心、地方性债务管理中心)纳入主管部门集中管理,因此2025年我局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1.三公经费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比2024年5万元减少1万元,降幅2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9万元,比2024年55.49万元减少46.49万元,降幅83.7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36万元减少36万元,降幅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比2024年19.49万元减少10.49万元,降幅53.82%。
2.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63万元,比2024年120.07万元减少57.07万元,降幅47.53%。三公经费减少原因主要是: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压减一般性支出,会议培训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58.15万元,比2024年173.46万元增加284.69万元,增幅164.12%。增幅原因为调整预算单位层级,将下设的13家二级单位纳入主管部门集中管理。
(四)政府采购情况
1.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
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经费预算支出261.36万元,比2024年413.21万元减少151.85万元,降幅36.74%。
2.货物采购预算金额、工程采购预算金额、服务采购预算金额
其中货物类经费预算支出11万元,比2024年51.6万元减少40.6万元,降幅78.68%。工程类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2024年81.51万元减少81.51万元,降幅100%。服务类经费预算支出250.36万元,比2024年280.1万元减少29.74万元,降幅10.61%。政府采购经费预算减少原因是本年度对一般性支出进行了压缩。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底,本单位资产情况如下:
1.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10546.65万元,累计折旧3372.78万元,净值7173.87万元,具体如下: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原值8053.37万元,其中:房屋面积48563.47平方米,原值8053.37万元。
(2)通用设备原值2205.76万元,其中:车辆3台,原值76.03万元。
(3)家具、用具、装具原值278.89万元。
(4)图书档案原值8.63万元。
2.无形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 232.71万元,累计折旧232.64万元,净值0.07万元。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本级预算安排市财政局本级项目支出1606.7万元,其中重点项目2个,主要是“金财工程”建设资金375万元;聘用人员和公用经费缺口745万元。根据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局本部门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对预算安排的所有项目都设定了绩效目标。设定的绩效目标能清晰反映项目资金的预期产出和效果,并以相应的绩效指标予以细化、量化。在项目预算执行中,我局将按照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确保项目资金运行状况良好,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四、2025年荆门市财政局本级部门预算报表(见附件)
五、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其中:人员支出包含工资及津贴,公用支出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出境经费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购置、保险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公务车租用费等支出。
六、2024年末地方政府债券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末,本单位未使用地方政府债券用于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