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报告

  • 发布时间:2025-01-06
  • 信息来源:绩效科

按照预算绩效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2024年市财政局对荆门技师学院通航产业产教基地、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等9个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财政局对2023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九派通APP运维、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揭榜挂帅及卡脖子项目专项补助、物流高质量发展、通航产业产教基地、磷石膏综合利用、市直学校校园安防及视频监控联网、漳河库区生态补偿等9个项目实施财政评价,预算44182万元,涵盖经济发展、社会民生、生态保护、机关运行等。市财政局采取网上商城采购的方式,委托6家评价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评价管理,市财政局制定《市级财政评价提质增效工作机制》,明确财政评价范围、评价计划安排原则、评价计划安排程序、评价质量控制等工作要求。特别是从评价项目选择上加强管理,绩效科根据局主要领导意见提出评价项目安排原则和重点,各资金管理科室提出评价计划安排,绩效科会同预算科调整补充,局党组会集体研究,绩效科会同资金管理科室调整补充,最后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执行。从评价实施上加强管理,制定《荆门市财政评价报告评分评级标准(2024)》,修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第三方委托协议书(2024)》,明确评价报告评级达不到B级的,评价服务费用扣减20%,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评前业务培训,加强评价指标审核、评价报告验收等工作,引导评价机构更加注重服务质量。

经过第三方机构评价,确定评“优”项目2个、评“良”项目7个。从评价结果看,各个项目均取得一定绩效,但在资金支持方向、投入结构、兑现方式、实施管理、预算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优化改进。

市财政局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目前已将《财政评价结果》反馈各相关预算单位,要求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完善政策制度,改进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并于收文之日起30日内,将绩效改进情况书面反馈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和对口资金管理科室。

二、财政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绩效改进建议

(一)市直学校校园安防及视频监控联网建设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91.96分,评价等级“优”。

基本情况:2023年项目预算331万元,实际执行331万元。项目的实施,促进了校园安防建设和管理,改善了校园内部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了师生安全感。

主要问题:项目规划考虑不够全面,部分学校存在新旧监控系统不兼容问题,施工内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多次变更,部分收尾工程未完工。项目建设程序不够规范,在未取得方案评审意见批复、财评报告的情况下,先行开展项目招标。项目绩效目标设定不够完整细化,仅设置监控覆盖率等产出指标,且细化不够。

绩效改进建议: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今后对类似项目加强项目前期论证,严格施工调整变更、招标采购等程序,严格按项目计划执行,尽早发挥项目的功能和作用。加强安防及视频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加快新旧系统整合利用,提升相关设施设备利用率和管理效率。建立健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制度,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及时发现校园安全风险和隐患。加强项目预算及绩效管理。科学编制项目运维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运行监控、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等工作机制。

(二)九派通APP运维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80.3分,评价等级为“良”。

基本情况:2023年项目预算900万元,实际执行900万元。项目的实施,构建了统一信息发布和管理平台,打造了政务平台的区域品牌。

主要问题:用户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升,日活跃用户占注册用户、单篇浏览量、平均稿件推荐分享、平均用户推荐分享、企业和个体群体知晓率、使用率等指标处于较低水平。项目持续性有待进一步优化,人均收入3.8万元,占人均成本的50%,存在人员混用、资金混用问题,运营成本投入不合理,科学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有待建立完善。预算管理待进一步优化增强,预算编制不精准,四个子项预算数与执行数平均差异率71.87%,办公费、设备和平台维护费用于运维人员经费。APP功能维护、硬件设备采购等绩效指标未量化或不清晰。

绩效改进建议:提高用户参与度。加强APP建设,优化内容和服务,加强宣传引导,吸引用户参与,增强用户粘性。完善运行机制。厘清人员结构,完善薪酬制度,对管理人员、后勤与直接运维专职人员实行分类考核。依托平台发展多元经营业务和跨界合作、联动营销,提升品牌影响力,增加创收来源。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合理调整运维人员经费、办公费及平台维护等子项资金分配,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率。合理设置项目绩效指标,做到细化量化。

(三)物流高质量发展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85.68分,评价等级“良”。

基本情况:2023年项目预算800万元,实际到位330万元,实际结算130万元。项目的实施,促进完善物流网络布局和集疏运体系,带动本地就业及税收增长。

主要问题:政策执行力度不够,效果未达预期,区级财政按比例配套奖补的能力不足,部分奖励条款门槛较高,企业争取的积极性不高、动力不足,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经济增加值、增长率未达目标。子项目国际内陆港多式联运枢纽作用未达预期,多式联运中心功能释放不足,对不同运输模式的衔接、协同、降本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对湖北省锦兔供应链有限公司申报奖补资料审核不规范,未按规定对大额设备搬迁业务真实性等进行第三方核实,未要求公司及时提交全部设备搬迁发票,存在提前支付奖补资金现象。预算编制不够精准,子项目引入总部企业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补助、A级物流企业奖励、税收贡献奖励等预算执行为零,对设立区域性快递分拨中心奖补500万元未纳入预算。

绩效改进建议:优化物流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学习借鉴武汉等地的经验做法,鼓励企业内部供应链转型发展、抱团式发展,鼓励以产业园区、物流园区和楼宇经济为依托开展网络货运平台代开发票试点。加强国际内陆港运营管理。积极争取武汉铁路局运费下浮支持,加快国铁直联方案落地。严格规范奖补审核。对各奖补项目建立申报资料标准化清单、奖励标准,切实规范奖补审核。加强项目预算管理。科学测算项目资金需求,严格预算调整审批程序,保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四)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88.01分,评价等级“良”。

基本情况:2023年项目预算3700万元,实际执行3700万元。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了“六个一”工程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

主要问题:总体规划和个别项目论证不够,缺少自上而下的谋划,资金投入较分散,未能聚焦重点。个别项目立项论证不够充分,存在重复建设。资金使用不够规范,市级衔接资金分配下达不够及时,个别县(市、区)未严格落实“县级报账制”要求,个别项目工程进度款拨付超出合同约定额度,未完成验收但全额拨付合同款项。制度执行有效性不足,个别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存在先开工后招标现象,部分项目实施方案中无利益联结机制或相关内容,个别项目未落实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要求,个别项目存在上报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问题。部分绩效实现未达预期,8个子项目未完成验收工作,个别项目建成后未实际投入使用,存在闲置无效情况,部分县(市、区)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未达省定目标。部分项目绩效目标不够完整、明确。

绩效改进建议:优化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强化项目实施整体规划,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联动的方式,谋划实施一批优势特色项目。做好资金分配和下达工作,及早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及早启动实施,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率。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强化项目过程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规范政府采购、施工管理、合同管理、项目验收等工作。全面落实衔接资金项目管理“一本通”,强化利益联结机制管理。强化跟踪督促和信息公开,确保财政资金支出安全、规范、高效。加强资金管控,规范资金拨付。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加强衔接资金“县级报账制”的规范管理。严格合同管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合同约定拨付款项。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确保绩效产出如期实现。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及指标的指导约束作用。强化资产后续管理,加强经营性资产运行管理,强化公益性资产管护。加强就业帮扶工作,拓展就近就地就业渠道。

(五)揭榜挂帅及卡脖子项目专项补助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85分,评价等级“良”。

基本情况:2021-2023年度,市级预算安排1538万元,实际使用1075.79万元。项目的实施,吸引51家专家团队“接单”,中科院过程所、浙江大学等16家研发专家团队成为意向揭榜方。

主要问题:部分项目未按时结项,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待提高,6个首批项目中3个项目应结项验收未完成,4个项目暂未产生与研发技术相关的销售额。部分立项建设单位(企业)研发投入不足,5个项目发榜方(企业)支付揭榜方研发资金未达承诺总投入20%,6个首批项目中3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投资。奖补标准和方式不够合理,奖补标准按照每个项目100万元“一刀切”,奖补方式为在项目研发初期进行补助,财政投入与项目建设阶段性效果不匹配。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对立项项目奖补,市级预算共安排1400万元,实际拨付1400万元,东宝区、掇刀区只兑现950万元。4个项目的市级配套支持,超过50%的限额规定。

绩效改进建议:加快项目验收进度,促进成果转化应用。对于2021年首批项目,尽快组织完成结项验收。对于延期的项目,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帮助企业尽快达到验收条件。对于已完成技术攻关但尚未应用的项目,加强企业与市场、资本的有效对接,推动技术商品化进程。优化政策内容,实行差异化补助。完善揭榜制工作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聚焦重点,优化项目选择、奖补标准、兑现方式、拨付流程等内容。更加注重结果导向,综合考虑项目进度、阶段性成果、项目总投入、技术研发难度、预期经济贡献、社会贡献等因素,由过程奖补调整为过程奖补+结果奖补,实行差异化补助、分期兑现。加强企业与合作高校(揭榜方)资金配比管理,加强企业实际研发投入与政府补贴额度挂钩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收回超额补助资金。督促东宝区、掇刀区及时兑现政策,保证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对存在超限额补助情况的四家企业,督促企业追加对揭榜方的资金投入;若企业无法追加投资,要求退回超过限额部分的补助资金。

(六)磷石膏综合利用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80.6分,评价等级“良”。

基本情况:2023年市级预算安排1400万元,年中调整为1604万元,实际拨付1604万元。项目的实施,促进了磷石膏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产能和产品得到提升。

主要问题:磷石膏综合利用产能释放不足,2022-2023年全市综合利用产能平均利用率为36.5%,抽样调查8家目标企业仅1家企业利润为正,受补助16家企业中仅1家企业获得1个产品类发明专利,技术方法类发明专利为零。政策支持内容执行情况不够均衡,综合利用补助占33.84%、采购补助占65.48%,对技改、研发等其他方面支持不足。制度执行的细节有待改进,部分补助资金未按规定直达企业,部分采购补助资金未按规定当年及时兑付给采购方。组织申报不及时,2022年度补助于2023年10月组织申报,市级补助资金下达后多地于次年三四月兑现。预算和执行的效果有待提高,截止2024年5月31日,对市级补助资金各区县只兑现71.07%,区县应分担资金2147.35万元未到位未兑现,绩效指标设置不全面。

绩效改进建议:扩大利用市场。推动磷石膏制品纳入绿色建材产品的范围,探索建立强制性采购目录,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磷石膏制品利用力度。适当调整政策。优化采购补助流程,减掉中间环节。调整对项目、研发的补助标准、环节、金额等因素,进一步鼓励磷石膏利用创新。加快资金拨付。将次年申报改为每季末申报,以减轻财政部门资金调度压力。将部门拨付改为财政直拨,实行财政直达,减少中间环节。加强预算管理。突出支持重点,优化支持方式,合理确定资金需求。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加强绩效结果应用。

(七)荆门技师学院通航产业产教基地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80.2分,评价等级“良”。

基本情况:2023年项目预算32990.77万元,实际支出32865.94万元。项目的实施,改善了荆门技师学院办学条件,优化了荆门市职业教育资源,提高了荆门市职业教育办学能力和社会培训能力。

主要问题:项目决策不够严谨。事前研究论证不够充分,学生公寓、教学楼、食堂等单项工程规模与发展规划不匹配。项目审批不够规范,估算批复、概算批复均超申报数额。项目管理有待加强。自筹资金筹集不到位,导致项目资金缺口。超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设计变更程序不规范,施工图纸变更备案不及时,原航空科技馆后续建安工程超概算4025.04万元。现场管理松懈,质量问题较多,导致部分设施无法正常使用,造成资产闲置。预期收益难以平衡项目专项债券还本付息需求。项目资产逾期两年后投入运营,实际招生人数、学费收入等未达预期。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服务能力以及师资力量,难以满足学校后续高职教育及社会培训发展需求。项目资产管理存在遗留问题,通航产教中心132亩的土地费用尚未结算。

绩效改进建议: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今后对类似项目,加强可行性研究和论证评估,合理配置项目资源,加强现场管理,确保项目工期和建设质量,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请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及时总结项目EPC建设模式经验与教训,加强成本管理和限额设计,有效控制和节约项目建设成本。加强项目资产管理。对接协调总承包施工单位及平行发包施工单位,对墙面防水质量缺陷、地下室泡水潮湿等问题制定有效解决方案。同时组织开展项目质量问题排查,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保证项目资产质量和使用效率,降低后期运营维护成本。加强项目运营管理。统筹使用本项目资产与学院其他项目资产,有效缓解或解决教学楼、学生宿舍和食堂服务能力不足问题,着力争取解决师资力量瓶颈问题,加强高职招生和社会培训工作,努力实现项目预期运营收益,有效化解财政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压力,充分发挥项目社会效益及对区域航空产业经济的推动作用。

(八)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85.49分,评价等级“良”。

基本情况:2022-2023年,每年项目预算1000万元,当年预算执行率不足70%,评价综合得分分。项目的实施,整治提升了人居环境,推进了农文旅融合发展,带动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主要问题:资金执行进度较慢影响效益发挥,项目资金每年10月、11月份下达,2022年度预算当年执行率为67.68%,2023年度预算当年执行率65.26%,个别县(市、区)因未完成验收截至评价日未支出。部分资金使用合规性有待加强,部分县(市、区)未严格执行县级报账制,部分资金存在超范围使用、交叉使用现象,个别地方党建引领红色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实际支出与资金文件明确扶持方向不一致。项目过程管理规范性存在欠缺,党建引领红色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未聚焦培育红色试点村庄严格选点执行,调整资金分配的依据不够充分。个别子项目工程已经完工,还在补充采购程序。示范村、整治村考核资料归档管理工作存有疏漏。部分单位预算绩效意识较薄弱,市级项目单位均未编制2022、2023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表,部分村对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全面。

绩效改进建议:积极推动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拨付流程。市级相关部门及时开展评选评价相关考核工作,及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下达预算指标,县(市、区)及时拨付资金,加强项目进展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指导规范项目支出。尽快完善市级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优化顶层制度建设,加强“县级报账制”管理。聚焦政策主导方向,完善党建引领红色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分配管理。加强对各乡镇资金使用的工作指导和监管。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加强资料收集归档。规范项目实施管理,防止流程“倒置”。规范项目资料归档工作。重视前期准备工作,提高决策科学性。强化绩效管理意识,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细化量化产出指标、效益指标等。加强对县(市、区)、行政村的预算绩效管理培训。

(九)漳河库区生态补偿

评价结论:评价得分94.75分,评价等级“优”。

基本情况:2023年项目预算522万元,实际支付483.13万元。项目的实施,较好地调动了库区地方政府和群众保护水生态环境的积极性,改善了水库水环境质量和库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了荆门城区饮用水安全。

主要问题:水库水质明显下降,只有9个月达到I类,出现Ⅲ类水质情况。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存在薄弱环节,关庙岗村、苏院村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水平,易畈村、京河村、同乐村有机肥施用比例,雨淋村一家规模以下养殖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等未达标。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细化,漳河镇上年度清算奖补资金50.90万元未纳入预算,所辖村56.73万元预算未执行。

绩效改进建议:加强水库水生态保护。协调督促各相关部门对补偿范围内的29个村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对库区施工工程严加管理。加强执法,依照饮用水源管理相关规定对游客行为进行约束。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协调督促相关单位采用绿色防控技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用有机肥替代化肥,加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业粪污资源化。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完善预算调整方案,严格落实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加强绩效运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