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算2022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荆财金函〔2023〕18号)

  • 发布时间:2023-12-20
  • 信息来源:金融科

根据财政部《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金〔2021〕92号)和《省财政厅关于结算2022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鄂财金发〔2023〕39号),现将2022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结算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结算

湖北省财政厅按规定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地上报的2022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经财政部审核确认,现对荆门市本级2022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予以结算(具体情况见附件),荆门市本级2022年度应补助中央和省级资金合计819.12万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奖补、首贷奖补等资金从已下达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预算中安排支出。荆门市本级2022年度结算后结余资金结转下年继续使用,欠拨资金通过2023年预算安排解决。

二、其他事项

(一)请按有关政策规定,及时将中央、省级和本级财政应承担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拨付至有关机构,并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二)请按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在指标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对照省财政厅下发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荆门市本级2022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结算表

             2.荆门市本级2022年度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结算应补助额度表 


荆门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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