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插花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荆财农函〔2023〕33号)

  • 发布时间:2023-11-24
  • 信息来源:农业科

荆财农函〔202333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

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插花地区农业

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

资金)预算的通知

 

 

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插花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51号)(以下简称《示范试点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各地自主申报、省级集中评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插花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62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地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插花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资金)1000万元,全部用于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述资金收支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通过2023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

二、请严格按照《示范试点通知》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建设实施、利益联结机制、项目资产权属界定、后期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20241231日前高质量完成试点项目各项建设任务。《财政支持插花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纸质文件一式2份、电子文档及PDF版,于2023121日前分报省农业农村厅计划财务处、省财政厅农业处备案。

三、省级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直达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四、要严格全过程绩效管理,按照《示范试点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管好用好示范试点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衔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插花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资金)分配表

            2.插花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绩效目标表(分发各地)

 

     

 

 

荆门市财政局

 20231124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插花地区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示范试点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荆财农函〔2023〕33号).pdf